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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纪要

2021年9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吉松同志主持。

一、会议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人大任命干部做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要求,市人大代表述职测评结果将由区人大人代工委向本人反馈并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以作为推荐下一届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依据。被任命干部测评结果将由区人大人代工委向本人反馈,并向区委、区委组织部和被测评人所在单位通报,为干部考核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柳新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草案)》。经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柳新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会议要求人代工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告。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任命泉山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任命柳新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经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任命泉山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任命柳新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会议要求人代工委按程序进行公告并行文下发。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光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经会议表决,决定任命李光剑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科技文化工委主任,免去朱君同志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副主任职务,免去张先义同志区人大常委会科技文化工委主任职务。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孙凌等同志职务调整的议案》。经会议表决,决定任命孙凌同志为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李永峰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常龙同志为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局长、高倩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吴松林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决定免去张兆干同志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免去温成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陈延建同志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局长职务,免去谢夫玲同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谢飞同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会议听取了《区监委关于提请郑庆明、彭跃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经会议表决,决定任命郑庆明同志为泉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彭跃安同志泉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证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凌、李永峰同志辞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决定(草案)》。经表决,通过了这个决定。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孙凌、李永峰同志辞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中,孙凌同志的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终止。会议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告。


出席:姚吉松、孙吉明、毛军、王克利、李德庆及常委会委员。

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陆文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铁军,区政府副区长王龙,区法院院长杜君,区检察院检察长沈善文。

记录:刘凯

 

 

                                   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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