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世香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马田歌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陈海梅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邹效雪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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