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委:
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3日-6日召开,会期四天(含预备会)。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民政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泉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泉山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人代会出席率。代表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席会议,须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请假,并写明请假理由。请各街道人大工委汇总代表请假情况,会前报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
二、请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和相关单位组织好工作报告及其它大会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书面文稿及电子文档于2018年12月27日17:00前送区人大办公室付印。
三、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3862905 83797609
电子邮箱:xz3861065@126.com
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