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朴春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大各委室,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根据泉山区法院徐泉法[2018]34号议案的提请,经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朴春德、任雯、孟召宜、孙伟、张志军、林辉、周生光、魏凯、刘峰、孟晓明、孙静涛、王军、管碧溪、郭翠、罗红、张丽梅、高明、任亚莉、胡晓蕾、周勇、刘峰、梁文平、冷旭东、纪锡阳二十四名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8日
关于朴春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大各委室,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根据泉山区法院徐泉法[2018]34号议案的提请,经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朴春德、任雯、孟召宜、孙伟、张志军、林辉、周生光、魏凯、刘峰、孟晓明、孙静涛、王军、管碧溪、郭翠、罗红、张丽梅、高明、任亚莉、胡晓蕾、周勇、刘峰、梁文平、冷旭东、纪锡阳二十四名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