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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代表监督 全力提升公诉水平 --泉山区检察院参与“千名代表听百庭”活动情况

泉山区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公诉工作。通过三年的积累,使人大代表评议法庭审判活动制度化,让人大代表更加深入、广泛地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提高了公诉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一、高度重视,把代表听审与培养检察队伍结合起来

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听庭工作,将该活动作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检务透明公开的重要抓手。2013年6月党组会议就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张成刚检察长为组长的“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副检察长刑洁担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制定了《“千名代表听百庭”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为了实现代表听庭制度化,我院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评议公诉人出庭指控情况,与我院培养“有文能写、有话能说、有案能办”的三能型检察人才相结合,共同推进。院公诉部门制定方案,每季度固定选取二到三个合适案件报区人大办公室,遇特殊案件临时向区人大发出邀请。采取自荐和抽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选择人民法院院长、庭长主审,或者检察长、公诉科长主诉的案件、抗诉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向人大报告备选。为了提高听庭的覆盖率,还随机抽选涉及公共安全、危害民生类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经过一定的积累,我院的代表听庭评议活动,得到了区人大、市院的大力支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并协调、组织各位人大代表在百忙中参加听庭评议活动,给予了我院极大的关心、支持、帮助。市院的相关领导也参与旁听了听庭评议的案件,并就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活动的顺利组织开展给我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列明听庭范围,确保严循制度、规范运行

我院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在听庭案件选择上,坚持人大代表自行选庭与我院自荐选庭相结合,及时制作、送达邀请函,将案件基本情况和《人大代表评议案件情况简介》、《人大代表旁听公诉案件评分表》等送到人大代表手中,便于人大代表动态掌握出庭公诉人和案件基本情况。在自荐的庭审中,选取职务犯罪案、重大疑难、集中开庭及新类型典型案件向人大代表推荐,由代表选定。

在确定听庭评议案件后,公诉人庭前充分准备。2016年4月,我院在指控被告人邱雷、李大龙二人开设赌场罪一案时,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大量证据,对犯罪构成进行了严密的逻辑论证。在庭审中,公诉人应变能力强,举证、答辩有力得体,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效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代表们普遍认为,我院公诉人庭前准备详细充分,庭审中能够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通过有针对性的讯问、环环相扣的举证和有理有据的答辩,庭审整体效果良好。在庭审后的评议中,人大代表和公诉人进行座谈交流,面对面提问、点评并独立打分,逐案逐人填写《评分表》和《反馈意见表》,将评议意见认真记录整理。同时,针对庭审中公诉人的出庭问技巧等不足之处也给予了指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总结经验,一人出庭全科受益

在代表听审、评议后,我院公诉部门都要在庭后召开由全体公诉人员参加的内部评议会,先由出庭公诉人对出庭情况作自我总结,后结合代表评议意见进行分析,再由公诉科其他承办人员进行评析,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开诚布公,各抒己见,对公诉人在庭审中好的做法予以肯定、借鉴,对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当面指出,帮助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专业性地提出改进意见,避免在以后的开庭中再出现类似错误。以此内部评议会为平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及时解决了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共同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达到“一人出庭大家受益”的良好效果。2013年以来,我院共组织人大代表听庭54场,在2014年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中,我院被评为“先进集体”,公诉科长蔡松被评为“十佳出庭检察官”。

四、与岗位练兵结合,进一步推进公诉工作

我院将“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与岗位练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对被确定为人大代表听庭评议的案件,同时按照《徐州市检察机关庭审考核办法》和《徐州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岗位练兵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以推动庭审质量的提高和岗位练兵活动的扎实开展。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活动作为加强公诉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推动了我院公诉业务水平的提高,在全省十佳、十优公诉人冯文婕、蔡松等人带领下,通过庭审、评议,在工作中以老带新,言传身教,帮助青年干警迅速成长,发现和培养了优秀青年干警。2015年在全市公诉人检察业务比赛中,我院陈嘉、张晓丹二位干警经过激烈角逐,双双被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其中陈嘉成绩名列第一,并为评为最佳辩手,泉山区的公诉工作得到了徐州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根据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的反馈意见,我院及时对出庭公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六点改进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庭审证据,提高证据质量,确保出庭指控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提前介入、引导,公诉人员和侦查人员在办案细节上进行交流、沟通,使侦查人员逐步摆脱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过分依赖思想,树立合法取证、及非法证据排除理念。

二是规范审查起诉工作机制,完善庭前一系列审查准备工作,并开展调研、评比以提升公诉水平。紧紧围绕出庭公诉这一中心环节,庭前严格规范阅卷、讯问、询问等各项审查起诉工作程序,将案件分为简易案件、一般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三类,分别由办案小组、科室会议、分管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三级案件讨论制度,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层层把关,提升办案效率,切实有效增强公诉案件的能诉性和可判性。

三是有针对性地选择对抗性强和难度较大的公诉庭,来锻炼公诉人员庭前准备和法庭应变能力。这些职务犯罪、重大疑难犯罪庭不仅对公诉人的业务提升具有重大的挑战,同时对公诉人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的等自身素养的提高也有极大的推进作用,通过人大代表的参与,对打造过硬的公诉人才队伍有极大的推进。

四是通过研究实践多媒体示证方式,提高公诉人员利用现代科技证实和打击犯罪的能力。组织公诉人员学习制作多媒体应用软件,学习如何更好地利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熟练掌握多媒体庭审举证示证技巧,提升交叉举证能力。

五是做好庭后的评议总结工作,每次评议庭结束后及时召集参加旁听的人员进行评议探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重点指出需要改进的问题,并总结反思本案出庭公诉不足与优处,写出报告,由参加评议的院领导进行个案点评,从而为今后的出庭公诉提出指导性意见。

六是科技强检,创新听庭方式。依托“互联网+”优势,联合本院技术部门、法院相关部门将庭审过程同步传输到人大门户网站上,接受人大代表远程评议,形成有机互动,实现随机选庭,确保听庭常态化,充分扩大听庭覆盖面。同时安排专人对接汇总人大代表的评审建议,及时送交业务部门,并将整改措施反馈人大,实现无缝对接。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听庭评议公诉活动,有助于听到来自业外的声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一如既往地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向区人大汇报工作动态,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同时也希望能够继续得到区人大和市院的支持和领导,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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