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广建等同志辞去区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29日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徐州市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广建、吕建、孙赢、高安岭、卢红梅、郭景、吕牧、李戈、张文、耿兴建等10位同志辞去泉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王广建、高安岭、张文等3位同志的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王广建同志的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高安岭同志的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