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许玲等同志辞去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25日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徐州市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许玲、李伟、马金凤、史为芳同志辞去泉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中许玲同志的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和李伟同志的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自动终止,并报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许玲等同志辞去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25日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徐州市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许玲、李伟、马金凤、史为芳同志辞去泉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中许玲同志的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和李伟同志的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自动终止,并报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