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免职名单
(2023年6月28日泉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闫敏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吴姝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吴姝同志徐州市泉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高倩同志徐州市泉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丁贺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申颖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沈九安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高娜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杨瑞同志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副庭长;
免去:
孙杰同志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明芹同志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邱兆云同志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蕾同志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任命姚文美等45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名单如下:
姚文美 苗 梅 翟继涛 李 慧 杨海燕 祁 鑫 张 路 吴 琼 孙来巧 李 慧 邱薇薇 石立迎 李 平 邓 岩 赵 巍 王海玲 赵 萍 王 展 乔 迪 马 燕 刘 影 岳 雯 田琬瑞 王凤琴 吴佩虹 王亚廷 付营营 潘 琳 蔡 伟 金 刚 王卫东 肖益红 张伟红 李本皊 许文华 李 华 王志强 王 磊 彭 娜 孙金林 陆傲萱 石远玲 朱 涛 李冬琳 沈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