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泉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的决定
(2022年12月7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泉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日召开,会期四天(含预备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民政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泉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山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泉山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山区2023年财政预算;听取、审查和评议区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审查和票决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