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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推动加强诉源治理工作

 

    近日,泉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泉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决议》。    “加强诉源治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减轻群众诉累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是改善法院“案多人少”不利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扭转我区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指标落后局面、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现实需要。”泉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文伟在谈到出台《决议》的背景和意义时这样说。

 

    把推进诉源治理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是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鲜明问题导向,结合区情实际作出的决定。在三月份对全区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情况看,目前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推动过程中大家逐步意识到,诉源治理仅靠法院或者司法局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党委领导下,理顺各部门关系,将工作放在全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大格局中谋划推进。

 

   《决议》共十条,主要涉及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主体责任、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在工作格局和主体责任方面,考虑到目前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尚未完全成型、职责尚未明晰,开宗明义指出要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并明确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等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针对诉源治理工作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为确保工作保障到位有力,《决议》对诉源治理保障措施作了规定。《决议》对信息化和平台建设提出要求。要求推进法院调解平台与其他解纷平台的融合,探索建立“互联网+诉源治理”服务管理模式,促进矛盾纠纷线上一站式预防化解。为体现人大特色、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整体社会氛围,《决议》对人大和人大代表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监督和支持力度提出具体要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依法监督和支持诉源治理工作。

 

“《决议》已经出台,更重要的是做好后半篇文章。”陆文伟主任表示,“诉源治理是综合性工程,必须凝聚各方力量,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区委政法委将出台考核方案,将诉前调解案件实质性化解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总盘子”,确保诉源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区人大常委会也将加强对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书写泉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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