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为做好《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依法”原则,聚焦突出问题,通过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我区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增强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检查重点
全面了解“条例”贯彻落实的情况,紧扣法规条款规定,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 区政府依法履职情况。
(二) 区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情况。
(三) 生产经营主体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情况。
(四)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情况。
三、检查的方式方法
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相关规定问卷调查等方式。
四、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毛 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成 员: 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8人、办公室人员1人、工作人员1人。
五、时间安排
1、学法(7月31日14:30, 618会议室)。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学法讲座。由区政府选主管部门一名领导或聘请专家授课。参加人员:区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2、实地检查(8月初)。
3、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8月中旬,601会议室)。执法检查组听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汇报(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改进工作的打算和建议、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
4、报告与审议。检查组于8月20日前完成执法检查报告,报主任会通过;8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回答询问。
六、相关工作要求
执法检查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形成的专题审议意见印发区政府,区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将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
联系人:林辉
电 话:13952171121,8396530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