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泉山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李勇辞去泉山区区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庄红为泉山区副区长、代理区长。区委书记李勇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勇同志辞去泉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命庄红同志为泉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的议案。
6月19日下午,泉山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李勇辞去泉山区区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庄红为泉山区副区长、代理区长。区委书记李勇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勇同志辞去泉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命庄红同志为泉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