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刘磊同志辞去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0日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徐州市泉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磊同志辞去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刘磊同志辞去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0日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徐州市泉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磊同志辞去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