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泉山区人大常委会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举办人民陪审员发证和宣誓仪式。126名陪审员接受任命证书,并向宪法宣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利、人代工委主任武宝福、区司法局局长王吉祥、区法院副院长强晋川参加仪式并讲话,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孙杰主持。
会议首先由武宝福宣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通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利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颁发任命证书。区人大副主任王克利讲话并提出要求。仪式后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培训。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按照新的《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前规划,积极协调,于2018年10月份启动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按照不少于员额法官三倍的原则、经区法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认了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同时,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人民陪审员选任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局、区法院共同参与,在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公正、高效协同的原则下,通过发布选任公告、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确定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从中抽选并经区法院提请,2018年12月25日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了126名人民陪审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利讲话并提出要求。
一是要建立健全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机制。区法院要把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教育纳入法院工作规划,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特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职能。
二是要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的权利。一方面,区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作用。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另一方面,要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纪律作风规定,依法保证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公正性。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法院要正确处理好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提高司法效率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法官职业化建设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协调联络、组织管理、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会同司法部门建立健全对陪审员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的考核。
四是要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各位人民陪审员都是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要尽快适应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需要,加强学习,做到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尽快熟悉审判的相关业务。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陪审的矛盾,克服困难,按时参加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参加陪审。各位人民陪审员要时刻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的重托,始终不渝地做到司法为民,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做到“真审、真陪、真议”。同时,要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清廉如水,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