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泉人发〔2018〕17 号
关于沈学锋、刘庆岭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区政府:
根据泉山区政府徐泉政议[2018]3号议案的提请,经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沈学锋同志为泉山区副区长(挂职);
免去刘庆岭同志泉山区副区长职务。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5日
徐泉人发〔2018〕17 号
关于沈学锋、刘庆岭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区政府:
根据泉山区政府徐泉政议[2018]3号议案的提请,经泉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沈学锋同志为泉山区副区长(挂职);
免去刘庆岭同志泉山区副区长职务。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