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泉人发〔2017〕23 号
关于许月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大各委室,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经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许月新、袁京军、李运华、李丽、张雷、杨莹、杨军慧、苏征社、牛太平、余岷、李荣桂、方辉、李跃、李锋、拾玉玲、吴姝、张立、徐成林、张辉、郭成、张剑、李之文、徐树启、谢飞、姜文、王维婷、周晓云、薛晶、彭雷、高文杰、周耀、李雪琪、李固、顾宗亚、管婷、刘栩廷、严树超、王雷、班开玲、陈蕾、马李、马建华、赵格、周道富、王超、孙颖、胡永明共计47名同志为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