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泉人发〔2016〕14号
关于叶晓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经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叶晓亮、肖思海、湛含辉、刘汉湖、李燕、李多松、何士龙、熊集兵、蒋家超、王爱军、罗艳、王童、姜小鹏、庄栋凯、魏明静、李靖、乔向华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5日
徐泉人发〔2016〕14号
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经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叶晓亮、肖思海、湛含辉、刘汉湖、李燕、李多松、何士龙、熊集兵、蒋家超、王爱军、罗艳、王童、姜小鹏、庄栋凯、魏明静、李靖、乔向华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