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公告栏目

新闻&通告

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实施意见

 

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深入推进“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

实施意见

 (2016年6月23日泉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更好地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的规定,全面提升“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成效,进一步提高区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水平,促进公正司法迈上新台阶,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按照市人大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不断拓展丰富“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内涵外延,积极探索旁听评议庭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实现司法监督的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活动质量,确保量质统一

做好庭审案件的筛选,优选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信访案件和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在此基础上,重点选择以下案件:

1、由法院院长、庭长主审和检察院检察长、科长主诉的案件;

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

3、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

4、缺席判决的案件;

5、公益诉讼案件;

6、社会影响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

除组织对民事、刑事、商事、行政案件的旁听外,还要监督部分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参与裁判文书的评查。

(二)扩大听审覆盖面

重点提高五个听庭率,保障旁听评议的质效。

    1、提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庭率;

2、提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听庭率;

3、提高人大各相关工委组成人员听庭率;

4、提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听庭率;

5、提高专家学者听庭率。

  (三)加大随机旁听案件的比例

区法检两院每周汇总制定包括开庭时间,地点,原、被告信息,案件承办人等基本情况的开庭排期表,主动向区人大内司工委报送,由内司工委随机选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全年随机旁听案件数量不低于全部旁听案件的30%。

(四)提高评议质量

1、开庭前,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熟悉案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听庭走过场。

2、庭审中,关注庭审程序是否合法,关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切实的维护,关注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检察人员公诉或抗诉的能力、律师的辩护能力和诉讼代理人的代理能力,关注行政诉讼应诉人员的应诉能力和行政首长出庭情况,关注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并探索建立对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机制,关注审判的结果。

3、闭庭后,人大代表应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当庭评议,对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邀请相关专家和法学专家参与庭审并进行庭前指导和庭后点评。法检两院要及时将人大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回复,对不采纳的情况予以解释说明。案件裁判结果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及参加听庭的人大代表,以实现人大代表对案件全过程的了解监督。

(五)创新监督方式

运用“互联网+”思维,在泉山区人大网站设立“千名代表听百案”栏目,组织人大代表通过图文和视频直播监督庭审,并进行网上评议,形成线上线下有机互动,充分扩大代表参与度。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检察院进行专题视察,形成代表与法检两院交流沟通的良好格局。

(六)延伸活动触角

深度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服务民生、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将听案范围延伸到街道社区、拆迁工地、项目建设现场的巡回法庭的庭审,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调解员熟悉民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方式,努力化解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

三、工作要求

“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是人大司法监督的亮点品牌工作,要不断固化活动中的成熟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1、明确职责分工。区人大常委会负责领导组织开展活动;区人大内司工委负责具体业务协调;区人大人代工委做好旁听代表的组织工作;各街道人大工委具体负责活动的落实,切实保证代表的听庭率,并安排好网络互动评议的相关事宜。要和“代表进网格”工作有机融合,搭建人大代表有效履职平台,邀请代表参与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的稳控化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工作,将代表参与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履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2、确保监督实效。通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增强“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于庭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实现监督支持与问题整改的同步推进,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跟踪督办,使听庭活动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活动中的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友情链接

徐州泉山网 徐州人大网 江苏人大网 中国人大网 人民网
邮箱:xz3861065@126.com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 2002-2015 泉山区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15060045号-1 技术支持:徐州芒旭软件科技有限公司